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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他那修信經


    1. 凡人欲得救,首先當持守大公教會信仰。
    2. 此信仰,凡守之不全不正者,必永遠沉淪。
    3. 大公教會信仰:我等敬拜一體三位,而三位一體之神。
    4. 其位不紊,其體不分。
    5. 父一位,子一位,聖靈亦一位。
    6. 然而父子聖靈同一神性,同一榮耀,亦同一永恆之尊嚴。
    7. 父如何,子如何,聖靈如何。
    8. 父不受造,子不受造,聖靈亦不受造。
    9. 父無限,子無限,聖靈亦無限。
    10. 父永恆,子永恆,聖靈亦永恆。
    11. 非三永恆者,乃一永恆者。
    12. 亦非三不受造者,非三無限者,乃一不受造者,一無限者。
    13. 如是,父全能,子全能,聖靈亦全能。
    14. 然而,非三全能者,乃一全能者
    15. 如是,父是神,子是神,聖靈亦是神。
    16. 然而,非三神,乃一神耳。
    17. 如是,父是主,子是主,聖靈亦是主。
    18. 然而,非三主,乃一主耳。
    19. 依基督真道,我等不得不認三位均為神,均為主。
    20. 依大公教,我等亦不得謂神有三,亦不得謂主有三
    21. 父非由誰作成:既非受造,亦非受生。
    22. 子獨由於父:非成成,亦非受造;而受生。
    23. 聖靈由於父與子;既非作成,亦非受造, 亦非受生,而為發生。
    24. 如是,有一父,非三父,有一子,非三子,有一聖靈,非三聖靈。
    25. 且此三位無分先後,無別尊卑。
    26. 三位乃均永恆,而同等等。
    27. 由是如前所言,我等當敬拜一體三位,而三位一體之神。
    28. 所以凡欲得救者,必如是而思三位一體之神。
    29. 再者,為求得永恆救贖,彼亦必篤信我等之主耶穌基督成為人身。
    30. 依真正信仰,我等信認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穌基督,為神,又為人。
    31. 其為神,與聖父同體,受生於諸世界之先;其為人, 與其母同體,誕生於此世界。
    32. 全神,亦全人,具有理性之靈,血肉之身。
    33. 依其為神,與父同等,依其為人,少遜於父。
    34. 彼雖為神,亦為人,然非為二,乃為一基督。
    35. 彼為一,非由於變神血肉,乃由於使其人性進入於神。
    36. 合為一;非由二性相混,乃由位格為一。
    37. 如靈與身成為一人,神與人成為一基督。
    38. 彼為救我等而受難,降至陰間,第三日從死復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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