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)
|
我們信獨一上帝,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,和有形無形萬物的主宰: 我們信耶穌基督,上帝的獨生 子,我們的主,祂與父同質,萬物都是藉著神造的;我們信聖靈,生命的主宰和賜與者,祂是從父和子差來的,並且祂與父和子同受崇拜,同得榮耀。
|
二)
|
我們信在凡事上都有上帝的安排,祂藉此治理世界,以施行祂永恆的旨意;可是人的自由和責任並不因此遭蹂躝,而且罪惡純是人的作為。
|
三)
|
我們信人是照著上帝的形象造的,好使他認識,敬愛,服從上帝,並永遠以祂為樂;我們的始祖悖逆,被上帝公義地加以定罪;萬人遠離了上帝,除靠上帝拯救之恩以外,不能從罪惡的愆尤和權勢得救。
|
四)
|
我們信上帝願意人人都歸回;為此祂已啓示自己,這不僅是藉著自然的現象,祂的照顧,和人的良心,而且是藉著那特別給選民的超自然的啓示,尤其是當時候滿足,藉著祂的兒子耶穌基督。
|
五)
|
我們信新舊約的聖經是上帝在救贖工作中啓示自己的記錄;它們是由受聖靈特別指導之人所寫的;它們能使人有智慧得救;它們是有權威的標準,能以規定並判斷宗教的教訓和人類的行為。
|
六)
|
我們信上帝對罪人的愛,在祂兒子救贖之工上表達至於極點;祂成為人,將祂的神性與我們的人性聯合於一身;祂如別人一樣受試探,祇是沒有罪;祂因謙卑,聖潔的順服,受苦,十字架上的死,和復活,成了完全的救贖主;祂為世人贖罪的捨己顯明了上帝的義,並成了赦罪,和與上帝和好獨一的,完全的基礎。
|
七)
|
我們信耶穌基督從死復活之後升到天上,祂在那裏既作神人間的性一中保,就繼續祂救人的工作;祂差遣聖靈使人知罪,引領他們悔改相信;凡因更新的恩典歸向義,信靠耶穌為救贖主的,便因祂而得蒙赦罪,作上帝的兒女。
|
八)
|
我們信凡這樣重生稱義的,藉著與基督相交有聖靈居於心中,並服從真理,這樣在成聖的品格中便有長進,聖潔的生活是那拯救人之信仰的果實和證據;信徒在這種生命中恆忍的希望,是在於上帝保守人與恩典。
|
九)
|
我們信耶穌基督來了,是為在人間建立上帝的國,即真理,仁愛,公義與和平的統治;基督徒在信仰和行為上是對這國的元首耶穌基督直接負責的;並且人人都可直接進到祂面前,毋須中介或神甫的居間。
|
十)
|
我們信基督無形和屬靈的教會,包括一切真信徒,他們應當組成地方教會,以維持崇拜,促進屬靈的生長和團契,並使人歸正;這些教會在聖經的指導下和彼此的團契中,可以各自決定它們的組織,信仰的陳述,和崇拜的方式;可以派立本身的牧師;並應當彼此合作,執行基督所交託它們將福音傳遍天下的工作。
|
十一)
|
我們信人當遵守主日為聖安息和崇拜之日;我們信宣道;我們信基督指定給教會的兩個聖禮;聖洗是應該施於信徒和他們的兒女,作為洗除罪惡,聯於基督,領受聖靈的記號;聖餐是祂贖罪之死的象徵,是贖罪效果的印證,又是一種工具,藉此祂堅定並加強信徒與祂自己屬靈的聯合和交通。
|
十二)
|
我們信基督的國終必在全地得勝;我們信至大上帝和救主耶穌的榮耀的顯現;我們信死人復活;我們信最後審判,判定人受永刑,或得永生。
|